设为首页 9.甲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为300万美元,其中,外国合营者认缴的出资额为200万美元。合营企业合同约定合营双方分期缴付出资。2006年6月1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外国合营者缴付出资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该外国合营者可以以美元缴付出资,也可以以人民币缴付出资
B.该外国合营者第一期缴付出资不得低于30万美元
C.该外国合营者应在2006年8月31日之前缴清第一期出资
D.该外国合营者应在2009年5月31日之前缴清全部出资
【答案】 BC
【解析】根据规定,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应以美元缴付所认缴的出资,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
合营合同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本题中,外国合营者认缴的出资额为200万美元,其15%为30万元,因此选项B正确。
签发营业执照的时间为2006年6月1日,那么该出资额应该在2006年8月31日之前缴清,因此选项C正确。
合营企业投资者分期缴付出资的,注册资本在100万美元以上、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2年内缴清。本题中,注册资本正好为300万美元,应在2008年5月31日之前缴清全部出资,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
10.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背书的绝对记载事项包括( )。
A.背书人签章 B.被背书人名称的记载 C.背书的日期 D.背书的原因
【答案】AB
【解析】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背书人签章和被背书人名称的记载,是票据背书的绝对记载事项,背书日期是票据背书的相对记载事项,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背书的原因是票据背书的任意记载事项。
11.根据诉讼法的规定,因票据兑付引起的纠纷,有权管理该一审案件的人民法院有( )。
A.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B.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C.票据兑付地人民法院 D.票据出票地人民法院
【答案】BC
【解析】根据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特殊管辖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①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③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④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等等。可见因票据兑付引起的纠纷属于特殊地域管辖,其一审案件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票据兑付地人民法院受理。
12.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有( )。
A.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
B.有限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C.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答案】AC
【解析】《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出现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一是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是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三是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四是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据此,A、C两项表述属于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应选;B项不属于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不必退火。D项不选,《合伙企业法》规定,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13.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包括( )。
A.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 B.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是中国公民
C.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D.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答案】ABD
【解析】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为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人员,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由于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因此,《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如果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14.2007年4月1日,甲公司与乙财产保险公司发生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甲公司在起诉乙公司时,可以选择的人民法院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