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长期股权投资
(一)考试目的
通过本部分的考试,考核考生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核算的会计处理能力。
(二)基本要求
1.掌握以下内容:
(1)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会计处理;
(2)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会计处理。
2.熟悉以下内容:
权益法转换成本法的会计处理。
3.了解以下内容:
(1)投资的概念。
(2)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概念。
(三)要点内容
1.相关概念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子公司,投资企业应当将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投资企业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玫策的制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2.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在初始取得时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入账。
①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企童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 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 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企业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
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②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在购买日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③以现金购人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以及为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所发生的评估、审计、咨询等费用)作 为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④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⑤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2)企业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但是,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进 行调整;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是指投资按成本计价的方法。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以取得时的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其后,除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收 回投资等情形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
①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初始投资时的初始投资成本或追加投资后的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②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 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金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如果投资企业投资当年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部分是来自投资后被投资单位的盈余分配,则该部分应作为投资企业投资年度的投资收益。在具体计算时,如能 分清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则应分别投资前和投资后计算确认属于投资收益和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否则,应按以下公式计算确认投资收益 或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
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投资当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持股比例×当年投资持有月份/全年月份
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持股比例-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
如果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理金股利大于投资企业该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应按上述公式计算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如果投资 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等于或小于投资企业应享有的投资收益,则不需要计算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应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 全部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投资年度以后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或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后至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投资企业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投资企业当年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冲减初投资成本的金额
如果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大于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则按上述公式计算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 额;如果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等于或小于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则被投资单位当期分振的利润或现金 股利中应由投资企业享有的部分,应于当期全部确认为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如果已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股利,又由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未分配利润弥补,应将 原已冲减初始投资成本以后又由被投资单位实现的未分配的净利润弥补的部分予以转回,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③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并以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X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投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4)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权益法,是指投资最初以投资成本计价,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 法。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情况下,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投资后,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
①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投资企业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投资企业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②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 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企业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投资企业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 和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 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 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应按持 股,比例计算的应分得利润或现金股利,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损益调整”明细科目);但如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属于投资前被 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投资企业应按持股比例计算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成本”明细科目)。
③在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人所有者权益。
④投资企业因减少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改按成 本法核算,并以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对中止采用权益法前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仍应采用权 益法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投资损益。其后,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属于已计人投资账面价值的部分,作为新的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 成本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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