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最佳用途
最佳用途又称最大最优用途,指对某项资产而言,实际可能的、经合理证明的、法律允许的、财务上可行的并能实现该被评估资产最大价值的最可能用途。法律上不允许或实际不可行的用途不得视为最佳用途。
6、 市场价值与非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应各自精明,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
市场价值明确了市场价值具有以下要件:自愿买方、自愿卖方、评估基准日、公平交易、以货币单位表示、资产在市场上有足够的展示时间、当事人双方各自精明,谨慎行事。
非市场价值又称市场价值以外价值、其他价值,指所有不满足市场价值定义的价值类型。主要包括:在用价值、持续使用价值、投资价值、保险价值、纳税价值、剩余价值、清算价值。
7、 评估师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的总体要求:
(1)明确披露并定义评估中所使用的市场价值
(2)确定被评估资产的最佳用途(或最可能用途)
(3)采用来自相关市场的数据资料,采取必要的程序和方法反映相关市场的主体的合理行为
(4)可运用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进行评估,使用每种评估方法时采用的数据应当来自于市场
8、 评估师评估非市场价值的总体要求:
(1)定义所评估的价值类型
(2)确信不会使报告使用者将评估报告中所定义的非市场价值误解为市场价值
(3)采取必要的程序,分析足够充分的数据,确信评估结果的合理性
(二) 《国际评估准则》中关于评估方法的论述(熟悉)
《国际评估准则》明确提出,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是资产评估中最常用的三种评估方法。成本法建立在这样一个假设基础上,即作为购买某特定资产的替代选择,人们可以去建造一个与该资产相同的或具有相同功能的资产,成本法有两种具体应用方式,一种是用于市场价值评估,另一种则不适用于市场价值评估。成本法经常被用于评估新的或完工不久的资产,或评估计划将要建设的项目。市场法又称市场比较法、销售比较法,通过对与被评估资产相似或可替代资产的分析,以及对购买方为类似资产或可替代资产所愿支付的购买价格的分析,采用必要的比较程序,估算被评估资产的价值。收益法又称收益资本化法、收益现值法,通过分析被评估资产的相关收入和成本费用,将未来收益折现或资本化以估算价值。
(三)《国际评估准则》对评估执业的基本要求(熟悉)
《国际评估准则》对评估执业的基本要求,详见课本500页.
三、国际评估准则与我国资产评估准则的关系(掌握)
(一)、借鉴《国际评估准则》的经验和相关内容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资产评估的实践也有了很大的发展,但在资产评估理论研究特别是在资产评估准则的制定方面仍存在着严重不足。所以现阶段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应注重借鉴《国际评估准则》的经验和相关内容:
1、《国际评估准则》很好的总结了各国评估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公认评估原则的概念,为我们学习国外先进评估理论提供了一个重要途径;
2、借鉴《国际评估准则》也是作为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会员的义务之一;
3、借鉴《国际评估准则》也是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
(二)、《国际评估准则》的局限性以及与我国评估实践的不同
在强调学习、借鉴《国际评估准则》的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国际评估准则》的局限性以及与我国评估实践的不同:
一是目前评估业在国际上的发展存在严重的不均衡性,资产评估行业尚未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国际化,评估学也未成为国际化的学科,各国在资产评估基本概念和理论上仍然存在较大分歧,所以确切的说,资产评估行业的国际惯例仍在形成之中,国际上并没有一套现成的惯例可供我们使用;
二是《国际评估准则》虽然几经修改,目前已初步发展成为一部综合性准则文件,但从内容上分析,仍存在重不动产评估、轻非不动产评估的现象,这种定位与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综合性定位有着很大不同;
三是《国际评估准则》主要服务于《国际会计准则》中可以以重估价值作为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的规定;
四是《国际评估准则》仍处于快速发展中,特别是在最近两年中变化很大,增加了无形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评估报告等新内容,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也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的改进提高。
【责编:读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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