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管理费索赔值=每周上级管理费X工期延长值
(2)根据计算出的索赔直接费款额计算上级管理费索赔值:
该方法是按照投标报价书中上级管理费占合同总直接费的比例(3%一9%)计算上级管理费索赔值:
上级管理费索赔值=索赔直接费款额X合同中上级管理费比例。
6.利润
通常是指由于工程变更、工程延期、中途终止合同等使承包商产生利润损失。在FIDIC合同条件中,有如下九项内容可让承包商进行利润索赔。
(1)因工程师提供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数据错误,导致承包商放线错误,对纠正该错误所进行的工作;
(2)工程师指示打钻孔、进行勘探开挖,而这些工作又不属于合同工作范围;
(3)修补由于业主风险造成的损失或损坏;
(4)根据工程师的书面要求,为其他承包商提供服务;
(5)在缺陷责任期内,修补由于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工程缺陷或其他毛病;
(6)实施变更工作;
(7)特殊风险对工程造成损害(包括永久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商对此进行的修复和重建工作;
(8)业主违约终止合同;
(9)货币及汇率变化产生的利润损失。
利润索赔值的计算方法如下:
利润索赔值=利润百分比X(索赔直接费+索赔现场管理费+索赔上级管理费)
7.利息
利息索赔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指由于工程变更和工程延期,使承包商不能按原计划收到合同款,造成资金占用,产生利息损失;二是延迟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在计算利息索赔时,可根据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利率,或根据当时银行的贷款利率进行计算。
在上述各单项索赔计算中,承包商要提供和证明其索赔值的计算方法是合理的,如劳动效工率降低索赔中,承包商必须向工程师证明其原计划工时的计算方法是合理的:,这一点承包商很难拿出具有说服力的证据,因此也就增加了索赔的难度。
(四)常用的费用索赔计算方法
工程承包的实践证明,承包商在拥有索赔权的情况下,采用正确、恰当的方法计算索赔款额是十分重要的。承包商不可无根据的扩大索赔款额,以免使索赔搁浅。在索赔计价方法中较多采用分项计算法;在难以按分项计算索赔款额时,则采用总费用法。下面分述这两种方法。
1,费用索赔的分项计算方法
这种方法是将承包商在索赔事件持续发生过程中产生的费用逐项列出,分别计算,再汇总计算出索赔的总费用。在明确责任的情况下,由于采用分项计算法是将费用分项列出;加上承包商提供的相应记录、收据、发票等证据资料,业主和工程师就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分析、核实索赔报告,确定最终索赔款额,并在较短时间内与承包商达成一致意见,顺利解决索赔事宜。通常分项方法索赔的项目有:直接费的计算;间接费的计算;利润;施工效率降低的计算。在实际计算索赔款额时,上述项目需要进一步划分为更小的单项进行计算:
2.费用索赔的总费用方法
总费用方法是用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总费用减去承包商的投标价格计算项目的费用索赔值。该方法要求承包商必须出示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全部费用是合理的,否则业主将不接受承包商提出的索赔款额,而承包商要想证明全部费用是合理支出,则并非易事。因此,该方法不易过多采用,只有在无法按分项方法计算索赔费用时,才可使用该方法。采用总费用法时应注意的问题有:
(1)由于非承包商的原因,使施工过程受到严重干扰,造成多个索赔事件混杂在一起,导致承包商难以准确的进行分项记录和收集证据资料,也无法分项计算出承包商产生的损失,只得采用总费用法进行索赔。
(2)承包商报价必须合理。所谓合理是指承包商标价计算合理;其价格应接近业主计算的标价,并非是采取低价中标的策略,导致标价过低。
(3)承包商发生的实际费用证明是合理的。对承包商发生的每一项费用进行审核,证明费用的支出是实施工程必需的。承包商对费用增加不负任何责任。
总费用索赔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又衍生出一些改进的总费用索赔法。其总的想法是承包商易于证明其索赔款额(提交索赔证明资料),同时,便于业主和工程师进行核实、确定索赔费用。这些方法是:
(1)按多个索赔事件发生的时段,分别计算每时段的索赔费用,再汇总出总费用。
(2)按单一索赔事件计算索赔的总费用。
上述两种方法,由于时段的限制或单一事件的限制,其索赔总费用额较小,在处理索赔时,业主也较易接受,同时承包商也能尽快得到索赔款。
(五)反索赔
反索赔是指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它与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要求是对立统一的。反索赔一般是指工程师在对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进行审核评价时,指出其错误的合同依据和计算方法,否定其中的部分索赔款额或全部索赔款额;此外;也包括工程师依据合同内容,对承包商的违约行为提出反索赔要求。同样,反索赔也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反索赔的根本目的是维护业主的利益,其工作内容包括:
1、审核承包商的索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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