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会议记录
从商签施工承包合同开始,各方会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会议,商讨解决合同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工程师在每次会议后,应向各方送发会议纪要三会议纪要的内容涉及很多敏感性问题,各方均需核签。
5.施工现场记录
施工现场记录包括:施工日志,施工质量检查验收记录,施工设备记录,现场人员记录,进料记录,施工进度记录等。施工质量检查验收记录要有工程师或工程师授权的相应人员签字。
6.工程财务记录
在施工索赔中,承包商的财务记录习匠常重要,尤其是索赔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时,更是如此。因此承包商应记录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各种进料单据,各种工程开支收据等。
7.现场气象记录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遇到恶劣的气候条件,除提供施工现场的气象记录外,承包商还应向业主提供政府气象部门对恶劣气候的证明文件。
8.市场信息资料
主要收集国际工程市场劳务、施工材料的价格变化资料,外汇汇率变化资料等。
9.政策法令文件
工程项目所在国或承包商国家的政策法令变化,可能给承包商带来益处,也可能带来损失。承包商应收集这方面的资料,作为索赔的依据。
例20.承包商或业主提出索赔,必须出示具有一定说服力的索赔依据,其中合同协议书、中标函、投标书、合同条件(专用部分)、合同条件(通用部分)、规范、图纸以及标价的工程量表等属于( )。(2005考题)
A.构成合同的原始文件
B.政策法令文件
C.来往函件
D.工程师的指示
答案:A
(六)索赔的程序
1.提出索赔意向通知
凡是由于业主或工程师方面的原因,或由于其他非承包商原因,造成工程拖期或费用增加时,承包商均有权提出索赔,但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当出现索赔事件时,承包商应在引起索赔的事件第一次发生之后的28天内,将其索赔意向通知工程师,并送业主一份副本。同时承包商应继续施工,并保持同期记录。如承包商能主动请工程师检查索赔事件发生时的同期记录,并请工程师说明是否需做其他记录i这对保证索赔成功是非常必要的。
承包商应允许工程师审查所有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同期记录,在工程师要求时,应向工程师提供同期记录的副本。
2.报送索赔资料
(1)报送索赔资料的时间。承包商应在发生索赔事件后,尽快准备索赔资料,在向工程师发出索赔通知后的28天内,或在工程师同意的合理时间内,向工程师报送一份索赔报告,说明,索赔款额和索赔的依据。
如果索赔事件具有连续性影响,承包商的上述报告将被认为是第一次临时详细报告,并每隔28天或按工程师可能合理要求的时间间隔,提交进+步的临时详细报告;说明索赔的费用额和工期延长值,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承包商在索赔事件所产生的影响结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一份最终详细报告,说明索赔的总额、工期延长的天数和全部的索赔证据。
(2)索赔报告编写。承包商的索赔可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一般地,对大型、复杂工程应分别编写和报送,对小型工程可合二为一。一个完整的索赔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总论部分,概括地叙述索赔事项,包括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原因、产生持续影响的时间;
2)合同论述部分,说明依据合同条件中的哪些条款提出该项索赔;
3)索赔款额和(或)工期延长的计算论证;
4)证据部分,包括收据、发票、照片等。
3.索赔处理
如果承包商提供的索赔报告可使工程师确定应付的全部或部分金额时,则工程师应在当月的中间支付证书中包括承包商已证明的全部或部分索赔款额;如果承包商不满意工程师对索赔的处理决定,则须采取下列方法之一对工程师的决定做出反应:
(1)向工程师发出对该索赔事件保留继续进行索赔权力的意向通知,等到颁发整个工程的移交证书后,在提交的竣工报表中做出进一步的索赔。
(2)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未能友好解决;则可提交仲裁。
二、工程索赔的计算
工程索赔的计算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一)工期索赔:
l。工程拖期的分类及处理措施
工程拖期可分为两种情况:
(1)由于承包商的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定义为工程延误,承包商须向业主支付误期损害赔偿费。工程延误;也称为不可原谅的工程拖期。如承包商内部施工组织不好,设备材料供应不及时等,这种情况承包商无权获得工期延长。
(2) 由于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定义为工程延期,承包商有权要求业主给予工期延长。工程延期也称为可原谅的工程拖期。它是由业主、工程师或其他客观因素造成的,承包商有权获得工期延长,但是否能获得经济补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因此,可原谅的工期拖期又可分为:可原谅并给予补偿的拖期:,拖期的责任者是业主或工程师;可原谅但不给予补偿的拖延,这往往是由于客观因素造成的拖延。
上述两种情况的工期索赔可按表7—1处理。
| 索赔原因 |
是否可原谅 |
拖期原因 |
责任者 |
处理原则 |
索赔结果 |
| 工程进度拖延 |
可原谅拖期 |
(1)修改设计 (2)施工条件变化 (3)业主因拖期 (4)工程师原因拖期 |
业主/工程师 |
可给予工期延长; 可补偿经济损失 |
工期+经济补偿 |
| |
(1)异常恶劣气候 (2)工人罢工 (3)天灾 |
客观原因 |
可给予工期延长; 不给予经济补偿 |
工期 |
| 不可原谅的拖期 |
(1)工效不高 (2)施工组织不好 (3)设备材料供应不及时 |
承包商 |
不延长工期;不补偿经济损失向业主支付误期损害赔偿费 |
索赔失败;无权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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