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2008年经济师考试4月30日-5月8日网上报名

关于做好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金市职改办字[2008]20号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省、部属有关部门:

  根据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浙人考〔2008〕9号《关于做好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1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考试时间  

科 目

11月1日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二、报考条件和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报考初级资格:

  (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10年;

  (2)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报考中级资格:

  (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20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4年;

  (2)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4年;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4)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5)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6)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7)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第(1)、(2)条中对现在国家机关工作和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不要求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

  (二)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2008年底。

  (三)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考试级别、专业设置及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今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仍设初、中级两个级别,专业设置及考试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具体专业设置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水路)、运输经济(公路)、运输经济(铁路)、运输经济(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和建筑经济等15个,报考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选择其中1个报考。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考生答题时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试卷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网络报名、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考试用书征订及要求。

  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和订书、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和交纳书款、网上交考试费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4月30日至5月8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电子照片的要求为2007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需要订购考试用书的人员同时填写《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传真)。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并确认无误后,需下载打印《报名表》、《征订单》(打印的《报名表》、《征订单》上的信息必须与报名系统填写的信息一致)和“网上交考试费通知单”(附件1)。《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5月7日至9日,按属地原则到各县(市、区)人事(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和订购考试用书。市本级的考生(省部属单位的区分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问题解答”栏目)的人员到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一楼大厅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和订购考试用书。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首次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考试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3),及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身份证(军官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重考人员,只需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考试费通知单、原准考证(或成绩单)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需要订购考试用书的人员还须提交网上填写后下载的《征订单》(含领书凭证,订单上须有订书者签字),并现场交纳相应的书款。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在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及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考试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对需要订购考试用书的人员,请收下其提交的《征订单》和书款,并在“领书凭证”上盖章后退回给订书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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