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综合分析题(共12题,每小题2分。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一)
79.标准答案:D
依据:教材第44、45、47、48页。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企业所得税中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有关规定计算方法是否熟悉。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的规定,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的实际发生额超过扣除标准的部分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未超过标准的在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广告费用未超过标准的在当年所得税前据实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在以后年度扣除。本题中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为1500×5‰+(5800+200-1500)×3‰=21万元(实际发生额30万元大于扣除标准,税前按标准扣除);广告费扣除标准为(5800+200)×8%=480万元(实际发生额150万元小于扣除标准,税前按实际发生额扣除);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为(5800+200)×5‰=30万元(实际发生颧40万元大于扣除标准,税前按标准扣除)。3项费用在所得税前可扣除的金额为201万元。
80.标准答案:A、E
依据:教材第40、41、42、43、47、48页。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企业所得税前应扣除的有关规定是否熟悉。业务宣传费用不能据实扣除,实际发生颧超过了扣除标准;对受灾单位的捐赠和对红十字事业的捐赠不但不能据实扣除,而且不能在税前扣除,因为是直接捐赠的。所以,只有A、E选项正确。
81.标准答案:C
依据:教材第46、47页。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提取坏账准备金的规定和计算方法是否熟悉。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的规定,提取坏账准备金的应收账款包括年末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账户中的余额以及销售货物垫付的运输费,但关联企业的应收账款不能提取坏账准备金。本题在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坏账准备金为(1000000-200000+300000)×5‰=5500(元)。
82.标准答案:A
依据:教材第37、38、39、40页。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工资费用、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在所得税前扣除的有关规定和计算方法是否熟悉。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的规定,在计税工资情况下,福利人员的工资、费用不能作为计税工资总额,更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生产人员的工资费用超过计税工资标准的部分也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只能按计税工资总额和规定的比例在所得税前扣除。本题中准许扣除的工资费用标准为(295-5)×0.08×12=278.4万元,实际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工资费用300万元,超过计税工资标准11.6万元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准许扣除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为278.4×(2%+14%+1.5%)=48.71万元,实际计入53.55万元,超标准4.83万元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至于福利人员的工资提取的福利费计入管理费用中的金额本题未作考虑)。本题准许在税前扣除的工资费用、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合计为327.12万元。
83.标准答案:A
依据:教材第91、92、93页。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的有关规定和计算补税的方法是否熟悉。按照所得税法规的规定,投资方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方的,从被投资方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照规定补税。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补缴的所得税为74÷(1-15%×50%-3%)×(33%-18%)=12.40(万元)。
84.标准答案:D
依据:教材第20、21、22、35、37、40、42、43、45、47、90、92页。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和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是否熟悉。根据前述有关项目的计算和调整,首先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境外B国的税后收益应补缴企业所得税为35÷(1-30%)×(33%-30%)=1.5万元。2001年该制药公司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共计为(5800+200-280+10-128-490+9-10-7-20-8-0.55+21.6+4.83)×33%+联营利润补税12.40+境外B国补税1.5=47.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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