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综合分析题
(一)79.标准答案:B、D
依据:教材第31、36、45页。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和扣除项目是否清楚。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本题的备选答案中,选项B、D,即向红十字事业的捐款和支付给银行的罚息可在税前据实扣除。选项A上年度应计未计的费用在本年度不能扣除。选项CZ资和工资附加“三费”,只有在未超过计税工资标准时才能据实扣除,本题中该企业实发的工资已超过计税工资标准,故不能据实扣除。
80.标准答案:B
依据:教材第40页。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广告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有关规定是否清楚。按税法规定,2000年度应扣除的广告费用不能超过销售(经营)收入的2%,超过部分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本题中该企业当年的产品销售收2,。5000万元,其他业务收A-30万元,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在税前应扣除的广告费用为100.6万元。本题中的其他业务收入应属经营收入的一部分,应当按规定计提并扣除广告费用。
81.标准答案:C
依据:教材第43、44页。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的扣除规定是否清楚。按税法规定,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费用当年比上年增长达到10%以上的盈利企业,除据实扣除费用后,还可将其的50%直接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本题中的企业当年发生的开发费用比上年只增长了5万元,未达到规定的加扣增长比例,因此,只能按实际发生数扣除。
82.标准答案:D
依据:教材第83、84页。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联营投资分回的税后利润是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及应补缴税款的计算是否清楚。按税法规定,投资方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方企业的,从被投资方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被投资方享受定期减免税的部分,在投资方计算缴纳税款时视同已缴税款予以抵扣。根据规定,该企业按7.5%的实际征税比例还原为所得额,以15%的比例计算抵扣后,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14.4万元。故选项D正确。
83.标准答案:A
依据:教材第33、34、36页。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工资和工资附加“三费”在企业所得税前的扣除规定及计算方法是否熟悉。按税法规定,在企业实行计税工资的形式下,实发工资超过计税工资标准的部分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本题中该企业实发工资180万元并按照规定的比例计提的工资附加“三费”均已计入了成本费用中,其超过标准的部分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按规定计算准予在所得税前扣除的工资和工资附加“三费”总额为169.2万元。选项A为正确答案。
84.标准答案:B
依据:教材第20、23、24、31、33、34、36、83、84页等。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及应纳税额的计算是否清楚。本题中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根据当年的应税收入和准予扣除的相关成本费用后计算得出的。如果前面几小题的选项有误,就很难确定该企业在2000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因此,要正确计算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必须掌握应税收入和有关扣除项目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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