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计算题。 1.
【正确答案】 1.A 2.B 3.A 4.B 【答案解析】 1.A
(1)2004年出口产值占全部产值的比例为:1800÷2500×100%=72%
(2)企业1998年开业并盈利,属于生产性企业,经营期15年以上,享有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期截止2002年底。2004年出口产品产值占全部产值的比率超过70%,仍可享受减半征税的优惠。
(3)2004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为:45×24%÷2=5.4(万元)
2.B
(1)2004年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金额为:(45-5.4)×30%=11.88(万元)
(2)2004年再投资退税额为:11.88÷(1-12%)×12%×40%=0.65(万元)
3.A
(1)出口产品产值占全部产值的比率为:1000÷2000×100%=50%
(2)虽然出口的比例未超过70%,但该企业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先进技术企业,且在免税期满后3年内,可按适用税率减半征税。
(3)2005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2000-1000-300-(150-10-5-12)+10-6〕×24%÷2=69.72(万元)
4.B
(1)2005年再投资额为:(554-69.72)×30%×60%=87.17(万元)
(2)2005年再投资退税额为:87.17÷(1-12%)×12%×40%=4.75(万元) 2.
【正确答案】 1.B 2.C 3.B 4.BCD 【答案解析】 1.500×1%+(3500-500)×0.5%=20(万元)
2.运输事故损失可以扣除无赔偿的部分。四、综合题。 1.
【正确答案】 1.D 2.D 3.B、C 4.B 5.A 6.C 【答案解析】 1. 本题中,企业1996年亏损60万元,1997年亏损8万元,1998年盈利30万元,1999年盈利40万元,1999年弥补亏损有余额2万元,因此 1999年为获利年度,1999年和2000年两年免税,2001年、2002年和2003年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该企业设在经济特区,适用税率减按 15%,减半征收的实际税率为7.5%。2001年盈利40万元,弥补2000年亏损20万元后,2001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应纳税额=20× 7.5%=1.5(万元)。
4. 2004年度弥补亏损后的应纳税所得额=6500+20-4300-860+6+22-16+5.6-328-57+7-230=769.6(万元)。该 企业2004年“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已期满,但由于该企业为产品出口企业,且2004年当年出口产品产值占全部产品产值的比例大于70%(4680÷ 6500=72%),按规定可继续享受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但最低税率不得低于10%。减征后的应纳税额=769.6×10%=76.96(万元)。
5. 根据前一小题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加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剔除的有关项目的金额(包括超过标准的交际应酬费6万元,支付给境外总机构的特许权使用费22万 元,向非金额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超过标准的5.6万元,税收滞纳金7万元),另再加上从内资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60万元,减除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76.96万元,税后净利润为712.04万元。2004年外方应分得的税后利润为356.02万元。
6.外方再投资额=(356.02-30)×60%=195.61(万元)。
外方再投资额限额=(769.6-76.96)×50%=346.32(万元)。外方再投资额未超过限额,因此可按一般规定计算退税额。
应退税额=195.61÷(1-10%)×10%×40%=8.69(万元)。 2.
【正确答案】 1.C 2.B 3.C 4.C 5.A 6.D 【答案解析】
1.应纳营业税[4100÷(1-18%)+8000+1000]×5%=700(万元)
土地增值税:销售别墅应纳土地增值税=(5000-4400)×30%=180(万元)
销售高标准住宅应纳土地增值税=(8000-7600)×30%=120(万元)
合计应纳土地增值税=180+120=300(万元)
2004年该企业允许税前扣除的税金=700+300=1000(万元)
2.境外代销别墅手续费调增所得额=900-4100/(1-18%)×10%=400(万元)
总机构特许权使用费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所得额10万元。
总机构特许权使用费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所得额10万元
上述四项费用税前允许扣除金额合计=100+500+50=650(万元)
3.税前允许扣除的交际应酬费=[4100/(1-18%)+8000]×0.5%+2.5=67.5(万元)
4.2004年度该企业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总额合计=4100/(1-18%)+8000+15+10+5=13030(万元)
5.2004年度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13030-7500-1100-500-300-80-1000+(120-67.5)+400+10=3012.5(万元)
2004年度该企业应纳所得税额=3012.5×(30%+3%)=994.13(万元)
6.2004年度该企业税后利润=13000-7500-1100-500-300-80-1000+5-994.13=1530.8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