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C
解析:B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内、外资企业区别在于:中外合资高新技术企业,从获利年度起2年免征所得税;而内资的高新技术企业从投产年度起2年免征所得税;D对工资费用外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报送有关资料准予列支(即据实列支);内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有计税工资,工效挂钩工资等几种不同税前扣除方法。
2、答案:AD
解析:BC选项为税前可以扣除项目。
3、答案:ABD
解析:注意应该是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已超过2年,仍然不能收回的款项作为坏账损失,另外,自2004年1月1日起,从事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对已发生或新发生的用户欠费,凡拖欠时间1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可作为坏账损失处理,但应在申报表中对损失的列支情况进行说明。
4、答案:ABD
解析:国务院批准的沿海经济开放区内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一般执行24%的税率。
5、答案:BD
解析:采取一次性全额收取房款的,以房产使用权交付买方之日或者开具发票之日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采取预售款方式销售的,以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做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6、答案:ACE
解析:兼营投资业务,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可不并入应纳税所得额,但与该投资有关的支出和投资损失等不得冲减应纳税所得额;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购买国库券所取得的国库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7、答案:ABD
解析:境外咨询企业单独与客户签订合同,为客户提供咨询业务取得的收入,凡其提供的服务同时发生在境内外的,应以劳务发生地为原则,划分境内外收入,凡以中国境内客户为服务对象的,划分为中国境内的收入,一般不应低于总收入的60%。
8、答案:AD
解析: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不交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无税前扣除问题,故BC两项错误。
9、答案:AC
解析:按销货净额计算交际应酬费的行业有:工业制造业、种植业、养殖业、商业。而饮食业和运输业按照业务收入计算交际应酬费。
10、答案:AC
解析:可享受该优惠政策的条件是:(1)追加投资形成的新增注册资本达到或超过6000万美元;(2)追加投资形成的新增注册资本达到或超过1500万美元,且达到或超过原注册资本的50%的。见教材116页的有关规定。
11、答案:BCD
解析: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适用40%的退税率(地方所得税不在退税之列)。
12、答案:AB
解析:设备购置时间应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采用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取得设备的,以设备到货时间为准。 教材119页。
13、答案:ABD
解析:见教材105页提存三项基金的问题。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其雇员提存了医疗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退休保险基金等基金(以下简称三项基金),根据我国现行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提存的这些基金,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另外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按照国务院及各地政府的规定,为其雇员提存三项基金外,可根据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标准,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14、答案:CD
解析:外商投资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利息所得以及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取得的发生在中国境外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特许权使用费应按30%的法定税率征收,而不是按照10%的税率。
15、答案:AB
解析:企业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少于5年的期限内摊销;作为投资受让的使用的无形资产,在协议、合同中规定有使用年限的,按照该使用年限分期摊销,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或者是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摊销年限不得少于10年。
16、答案:AD
解析:实行投资抵免的设备,仍可按照设备的原价计提折旧;税务机关查补的企业所得税额,属于设备购买以前年度的,计入该所属年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基数;属于设备购买当年或以后年度的,不得作为可抵免的新增企业所得税额。
17、答案:BCD
解析:A错误,应该是:企业将按合同或协议规定应付未付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款项计入企业有关资产原价,在该项资产投入使用前仍未支付的,应该在该类资产投入使用的次月扣缴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
18、答案:CD
解析:先进技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因为举办的地区不同,其税率可以是15%,也可以是24%,也可以是30%。
19、答案:CD
解析:该营业机构应当具备的两个条件见教材129页。其一 :其他各营业机构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其二:设有完整的账簿、凭证,能够正确反映各营业机构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亏情况。
20、答案:AC
解析:具体规定见教材121页3.的规定,满足题目中的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应该是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1、答案:BCD
解析:A项需要计征所得税。
22、答案:BCD
解析:教材130页的有关内容,财政部根据《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以及我国政府同外国政府缔结的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于1985年5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对外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征收工商统一税、企业所得税的暂行规定》。
23、答案:ABD
解析: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三种方法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即:按实际申报收入计算纳税、按经费支出额换算为收入额计算征税、其他情况(除上述两类外,其他代表机构从事应税业务活动、且实际取得业务收入的,可据实申报纳税。若没有收入的,也必须在年度终了后的1个月内申报其经营情况)。
【责编:xyys】
[1] [2] [3] [4] [5]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