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D
解析:注意连同3%的地方所得税,总体负担率为33%。
2、答案:A
解析:企业发行股票,其发行价格高于股票面值的溢价部分,为企业的股东权益,按照税法规定,不作为企业的营业利润,企业清算时,亦不计入应纳税清算所得。
3、答案:C
解析:外商投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中,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不过注意要将有关文件资料报当地税务机关备案。
4、答案:A
解析:教材99页国发[2000]3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5、答案:C
解析:按规定,C项不得列支,ABD项均可按标准或报批后列支。
6、答案:C
解析:1996、1997年盈利弥补1994、1995年亏损90万元,1998年盈利弥补亏损20万元后还有30万元,1998年为第一个获利年度。
7、答案:B
解析:交际应酬费扣除额=500×10‰+(1600-500)×5‰=10.5(万元)
8、答案:D
解析:企业通过中国境内国家指定的非营利的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可以作为当期成本费用列支。
9、答案:C
解析:见教材111页表格,房屋建筑物的最短折旧年限20年,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生产设备的最短折旧年限10年,其他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及与生产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为5年。
10、答案:D
解析:固定资产清产核资增值与股份制改造资产评估增值部分都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于C项属于购入固定资产,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1、答案:D
解析:采用成本加价法计算,(9+1)*(1+20%)=12万元。
12、答案:B
解析:内资企业所得税规定自2003年起,对接受捐赠的货币资产当期要纳税,从而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一致;公益救济性捐赠外商所得税法规定全额扣除,内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部分按限额比例扣除。
13、答案:B
解析:沿海经济开放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征收企业所得税,依照税法规定产品出口企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若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 以上的,可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12%。
14、答案:C
解析:A项的错误在于没有指明投资举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B项的错误在于再投资购买其他投资者在已存在企业的股权,未增加该企业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资金,不得享受再投资退税优惠;D项的错误在于应当缴回已退税款的60%。
15、答案:A
解析:投资抵税限额80×40%=32(万元),2001年应纳税额=(50-15)×(30%+3%)=11.55(万元),比2000年增加11.55万元(2000年应纳税额为0),且在抵税限额之内,可将新增所得税11.55万元从2001年应纳税额中抵扣,即2001年实纳税为11.55-11.55=0(万元)。
16、答案:D
解析:再投资限额=(500-500×24%)×30%=114(万元),实际的再投资额为68万元,可以按照这一金额计算再投资的退税额=68/(1-24%)×24%×40%=8.59(万元)。
17、答案:C
解析:直接为生产服务的科技开发企业、从事地质普查、从事产业信息咨询、从事生产设备、精密仪器维修服务的企业属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18、答案:C
解析:A不征收所得税;B征收所得税,但不是征收预提所得税;D免征所得税。
19、答案:A
解析:B项的错误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的按照规定退还增值税的国产设备,其已退税款不得计入购买原价;C项的错误购买国产设备前一年为亏损或者处于税法规定免税年度的,其设备购买前一年度的企业所得税额以0为基数,计算新增企业所得税;D项的错误企业将已经享受投资抵免的国产设备,在购置之日起5年内出租、转让的,应在出租、转让时补缴设备已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20、答案:D
解析:教材124页有关规定,超过限额的,不得作为税额扣除,也不得列为费用支出,但是可以用以后年度税额扣除不超过限额的余额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21、答案:C
解析:扣除限额应该按照分国(分地区)不分项计算。
22、答案:B
解析:外资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分季预缴,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责编:xyys】
[1] [2] [3] [4] [5]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