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节 税务代理的范围与形式
一、税务代理的范围(熟悉)
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2、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
3、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4、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
5、制作涉税文书。
6、审查纳税情况。
7、建账建制,办理账务。
8、开展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9、税务行政复议。
10、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二、税务代理的基本形式(熟悉)
例如:下列业务中,按规定,注册税务师不能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从事的代理项目是( )。
A、接受某私营企业主的聘任,担任该私营企业的常年税务顾问
B、接受某外贸进出口企业的委托,代为办理一笔出口业务的退税申请工作
C、接受某一般纳税人企业委托,代为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
D、接受某企业的委托,代为办理普通发票的领购
答案:C
解析:《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事宜必须由纳税人自行办理,注册税务师不得代理。
第五节 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
一、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熟悉)
(一)税务代理关系的确立
1、税务代理关系确立的前提。
(1)委托项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2)受托代理机构及专业人员必须具有一定资格。
(3)注册税务师承办业务必须由所在的税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
(4)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必须书面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不得以口头或其他形式。
2、税务代理关系确立程序及形式
第一阶段:税务代理关系确立的准备阶段,对委托内容与权利义务进行洽谈。
第二阶段:委托代理协议书签订阶段,即代理关系确立阶段。
(二)税务代理关系的变更
1、委托代理项目发生变化的。
2、注册税务师发生变化的。
3、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延长完成协议时间的。
(三)税务代理关系的终止。
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
2、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
3、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被解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师事务所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委托人死亡或解体、破产。
2、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仍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
3、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
二、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掌握)
规范税务代理法律责任的法律是我国《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承担的法律责任既包括民事责任,也包括刑事法律责任。
(一)委托方的法律责任
如果委托方违反代理协议的规定,致使注册税务师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代理协议,由此而产生法律后果的法律责任应全部由委托方承担,其中,纳税人除了应按规定承担本身承担的税收法律责任以外,还应按规定向受托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二)受托方的法律责任
1、《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工作失误或未按期完成税务代理事务等未履行税务代理职责,给委托方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应由受托方负责。
2、《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规定: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 以上3 倍以下的罚款。
3、《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五章规定,对注册税务师及其所在机构违反该规定的行为,分别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税务师未按照委托代理协议书的规定进行代理或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代理的,由县及县以上税务行政机关处以罚款,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注册税务师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违反本规定从事代理活动两次以上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停止其从事税务代理业务1年以上。
(3)注册税务师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活动或知道自身的代理行为违法的,除按第(1)条规定处理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注销其注册税务师注册登记,收回执业资格证书,禁止其从事税务代理业务。
(4)注册税务师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5)税务师事务所违反税收法律和有关行政规章的规定进行代理活动的,由县及县以上税务行政机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处以罚款,或请有关部门给予停业整顿、责令解散等处理。
(三)对属于共同法律责任的处理
《民法通则》第六十七条规定: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例如:下列有关注册税务师代理范围和注册税务师权利与义务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经纳税人同意,注册税务师可以代理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B、注册税务师可以代理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但不能代理办理注销税务登记C、注册税务师不得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事项的委托,但没有义务制止其行为或报告税务机关
D、注册税务师承办业务时,必须由所在的税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并与被代理人签订《税务代理协议书》,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
答案:D
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应( )。
A、由税务代理人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
B、由纳税人补缴应纳税款,由税务代理人补缴相关的税收滞纳金、罚款
C、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D、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答案:D
例如: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的情形包括( )。
A、委托人死亡或解体
B、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
C、税务师事务所破产或解体
D、委托人实施违法行为
答案:BC
解析: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的情形包括:(1)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2)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3)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者被解散。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