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务必于2007年4月20日前将报名信息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信息技术部。
(三)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请各市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
(四)档案号是滚动考试管理的依据,请提醒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下发2006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档案信息库,各市在组织老考生报名时要据此查询,核准报考科目。下发的档案库属国家保密资料,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更改,如发现更改,追究单位及个人责任。
九、成绩管理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考试的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
十、考试答题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钢笔或签字笔(黑色)、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除《税收相关法律》科目外,其余科目由考点向考生提供草稿纸,考后回收。
(二)《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请在考前提醒考生:
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
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
3、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作答。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十一、其他
有关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可与省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考试部联系,联系电话:024——86892018。
省直考试报名地点: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一楼(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30号)。
报名咨询电话:024—86899711,86892018。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辽宁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二○○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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