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财务成本辅导二十六
第二节 审计工作底稿
一、审计工作底稿的含义和编制目的
(一)审计工作底稿的含义
审计工作底稿,是指注册会计师对制定的审计计划、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做出的记录。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证据的载体,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审计工作记录和获取的资料。它形成于审计过程,也反映整个审计过程。
(二)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目的
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以实现下列目的:(1)提供充分、适当的记录,作为审计报告的基础;(2)提供证据,证明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及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有助于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便于在出具审计报告之前,对取得的审计证据和得出的审计结论进行有效复核和评价。一般情况下,在审计工作执行过程中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比事后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更准确。
(三)编制工作底稿使用的文字
(四)审计工作底稿的控制程序
二、审计工作底稿的性质
(一)审计工作底稿的存在形式和内容
1.审计工作底稿的存在形式。审计工作底稿可以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
无论审计工作底稿以哪种形式存在,会计师事务所都应当针对审计工作底稿设计和实施适当的控制,以实现下列目的:
(1)使审计工作底稿清晰地显示其生成、修改及复核的时间和人员;
(2)在审计业务的所有阶段,尤其是在项目组成员共享信息或通过互联网将信息传递给其他人员时,保护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防止未经授权改动审计工作底稿;
(4)允许项目组和其他经授权的人员为适当履行职责而接触审计工作底稿。
在实务中,为便于复核,注册会计师可以将以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审计工作底稿通过打印等方式,转换成纸质形式的审计工作底稿,并与其他纸质形式的审计工作底稿一并归档,同时,单独保存这些以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审计工作底稿。
2.审计工作底稿通常包括的内容。审计工作底稿通常包括总体审计策略、具体审计计划、分析表、问题备忘录、重大事项概要、询证函回函、管理层声明书、核对表、有关重大事项的往来信件(包括电子邮件),以及对被审计单位文件记录的摘要或复印件等。
此外,审计工作底稿通常还包括业务约定书、管理建议书、项目组内部或项目组与被审计单位举行的会议记录、与其他人士(如其他注册会计师、律师、专家等)的沟通文件及错报汇总表等。
3.审计工作底稿通常不包括的内容。审计工作底稿通常不包括已被取代的审计工作底稿的草稿或财务报表的草稿、对不全面或初步思考的记录、存在印刷错误或其他错误而作废的文本,以及重复的文件记录等。由于这些草稿、错误的文本或重复的文件记录不直接构成审计结论和审计意见的支持性证据,因此,注册会计师通常无需保留这些记录。
(二)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整
对每项具体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审计工作底稿归整为审计档案。归整审计档案时,有些会计师事务所将审计档案分为永久性档案和当期档案。这一分类主要是基于具体实务中对审计档案使用的时间。
三、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和范围
(一)总体要求
1.编制工作底稿应达到的要求。注册会计师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应当使未曾接触该项审计工作的有经验的专业人士清楚地了解:
(1)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2)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和获取的审计证据;
(3)就重大事项得出的结论。
2.确定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和范围时考虑的因素。在确定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和范围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通常,不同的审计程序会使得注册会计师获取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由此注册会计师可能会编制不同格式、内容和范围的审计工作底稿。
(2)已识别的重大错报风险。识别和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水平的不同可能导致注册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尽相同。
(3)在执行审计工作和评价审计结果时需要做出判断的范围。审计程序的选择和实施及审计结果的评价通常需要不同程度的职业判断。
(4)已获取审计证据的重要程度。注册会计师通过执行多项审计程序可能会获取不同的审计证据,有些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较高,有些质量则较差,注册会计师可能区分不同的审计证据进行有选择性的记录,因此,审计证据的重要程度也会影响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和范围。
(5)已识别的例外事项的性质和范围。有时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程序时会发现例外事项,由此可能导致审计工作底稿在格式、内容和范围方面的不同。
(6)当从已执行审计工作或获取审计证据的记录中不易确定结论或结论的基础时,记录结论或结论基础的必要性。
(7)使用的审计方法和工具。使用的审计方法和工具可能影响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和范围。
(二)审计工作底稿的内容和范围
1.审计工作底稿的要素。通常,审计工作底稿包括下列全部或部分要素:
(1)被审计单位名称;
(2)审计项目名称;
(3)审计项目时点或期间;
(4)审计过程记录;
(5)审计结论;
(6)审计标识及其说明;
(7)索引号及编号;
(8)编制者姓名及编制日期;
(9)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
(10)其他应说明事项。
下面分别对以上所述要素中的第(4)~(9)项进行说明。
(三)审计过程记录
1.记录特定项目或事项的识别特征。在记录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记录测试的特定项目或事项的识别特征。记录特定项目或事项的识别特征可以实现多种目的。例如,便于对例外事项或不符事项进行检查,以及对测试的项目或事项进行复核。
识别特征是指被测试的项目或事项表现出的征象或标志。识别特征因审计程序的性质和所测试的项目或事项不同而不同。对某一个具体项目或事项而言,其识别特征通常具有惟一性,这种特性可以使其他人员根据识别特征在总体中识别该项目或事项并重新执行该测试。为帮助理解,以下列举部分审计程序中所测试的样本的识别特征:
(1)如在对被审计单位生成的订购单进行细节测试时,注册会计师可能以订购单的日期或编号作为测试订购单的识别特征。需要注意的是,在以日期或编号作为识别特征时,注册会计师需要同时考虑被审计单位对订购单编号的方式,例如,若被审计单位按年对订购单依次编号,则识别特征是××××年的××号;若被审计单位仅以序列号进行编号,则可以直接将该号码作为识别特征;
(2)对于需要选取或复核既定总体内一定金额以上的所有项目的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可能会以实施审计程序的范围作为识别特征,例如,总账中一定金额以上的所有会计分录;
(3)对于需要系统化抽样的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可能会通过记录样本的来源、抽样的起点及抽样间隔来识别已选取的样本。例如,若被审计单位对发运单顺序编号,测试的发运单的识别特征可以是,对4月1日至9月30日的发运台账,从第l2345号发运单开始每隔l25号系统抽取发运单;
(4)对于需要询问被审计单位中特定人员的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可能会以询问的时间、被询问人的姓名及职位作为识别特征;
(5)对于观察程序,注册会计师可能会以观察的对象或观察过程、观察的地点和时间作为识别特征。
2.重大事项。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某一事项是否属于重大事项。重大事项通常包括:
(1)引起特别风险的事项;
(2)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该结果表明财务信息可能存在重大错报,或需要修正以前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和针对这些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3)导致注册会计师难以实施必要审计程序的情形;
(4)导致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事项。
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记录与管理层、治理层和其他人员对重大事项的讨论,包括讨论的内容、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
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编制重大事项概要,将其作为审计工作底稿的组成部分,以有效地复核和检查审计工作底稿,并评价重大事项的影响。
重大事项概要包括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事项及其如何得到解决,或对其他支持性审计工作底稿的交叉索引。
3.记录针对重大事项如何处理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况。如果识别出的信息与针对某重大事项得出的最终结论相矛盾或不一致,注册会计师应当记录形成最终结论时如何处理该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况。
上述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注册会计师针对该信息执行的审计程序、项目组成员对某事项的职业判断不同而向专业技术部门的咨询情况,以及项目组成员和被咨询人员不同意见(如项目组与专业技术部门的不同意见)的解决情况。
记录如何处理识别出的信息与针对重大事项得出的结论相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况是非常必要的,它有助于注册会计师关注这些矛盾或不一致,并对此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以恰当地解决这些矛盾或不一致。
但是,对如何解决这些矛盾或不一致的记录要求并不意味着注册会计师需要保留不正确的或被取代的资料。此外,对于职业判断的差异,若初步的判断意见是基于不完整的资料或数据,则注册会计师也无需保留这些初步的判断意见。
4.其他准则中的相关记录要求。
(四)审计结论
注册会计师恰当地记录审计结论非常重要。注册会计师需要根据所实施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得出结论,并以此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在记录审计结论时需注意,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的审计程序和审计证据是否足以支持所得出的审计结论。
(五)审计标识及其说明
审计工作底稿中可使用各种审计标识,但应说明其含义,并保持前后一致。
(六)索引号及编号
通常,审计工作底稿需要注明索引号及顺序编号,相关审计工作底稿之间需要保持清晰的勾稽关系。在实务中,注册会计师可以按照所记录的审计工作的内容层次进行编号。
(七)编制人员和复核人员及日期
在记录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记录:
1.审计工作的执行人员及完成该项审计工作的日期;
2.审计工作的复核人员及复核的日期和范围。
在需要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情况下,还需要注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及复核的日期。
通常,需要在每一张审计工作底稿上注明执行审计工作的人员和复核人员、完成该项审计工作的日期以及完成复核的日期。
在实务中,如果若干页的审计工作底稿记录同一性质的具体审计程序或事项,并且编制在同一个索引号中,此时可以仅在审计工作底稿的第一页上记录审计工作的执行人员和复核人员并注明日期。
【责编:xins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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