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BCD
2.答案:ABCD
3.答案:ACD
解析:有关法律规定,中外合资者用作投资的实物,必须为自己所有且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并应出具其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有效证明,任何一方都不得用以企业名义取得的贷款、租赁的设备或者其他财产,以及用自己以外的他人财产作为自己的实物出资,也不得以企业或者投资他方的财产和权益为其出资担保。B公司是通过C公司提供担保从银行获得贷款作为出资的,而C公司既不是合营他方,也不是合营企业,所以这种担保是合法的。
4.答案:AD
5.答案:AD
解析: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只能是自然人;联营公司不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企业组织形式。
6.答案:ABCD
7.答案:ABCD
解析:(1)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各方均未按期缴付出资的,视同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解散;(2)外商投资企业一方未按期缴付出资的,守约方应当催告违约方在1个月内缴付出资,逾期仍未缴付出资的,视同违约方自动退出外商投资企业,守约方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未缴付出资造成的经济损失;守约方应当在逾期1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外商投资企业或者申请批准另找投资者承担违约方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8.答案:ABC
解析: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虽然不具备中国法人资格,但其有权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
9.答案:BC解析:合营期间合营企业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所以A选项不正确。合营一方向第三人转让出资份额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是指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所以D选项也不正确。
10.答案:BCD
11.答案:ABC
12.答案:ABCD
13.答案:BCD
解析:通过收购国内企业资产或股权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购买金。对特殊情况需延长支付期限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购买总金额的60%以上,在1年内付清全部购买金,并按实际缴付的出资额的比例分配收益。本题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于2005年3月1日成立,外方出资人甲公司于2005年5月30日即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了全部购买金额120万元,其行为合法,故不是正确的选项。B、C、D选项所述情形,均为延期支付,且未经审批机关批准,所以该情形不合法。
14.答案:BD
解析: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一般项目原则上为10年至30年。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资金利润率低的项目以及由外国合营者提供先进技术或者关键技术生产尖端产品项目;或者在国际上有竞争能力的产品的项目,其合营期限可以延长到50年。经国务院特别批准的,可以在50年以上。
三、判断题
1.答案:×
2.答案:×
解析:本题考点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问题。法律规定,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的(含300万),注册资本应占投资总额的7/10。本题中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注册资本为150万美元,仅占1/2,不符合规定,命题错误。
3.答案:√
解析:外资企业研究决定的内容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时,工会代表有权列席会议。
4.答案:×
5.答案:×
6.答案:×
解析:本题的错误在于,不应由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而是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
7.答案:√
8.答案:×
解析:外商投资企业合同中规定一次缴付出资的,投资各方应当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9.答案:√
10.答案:√
11.答案:×
解析:合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应当经合营各方协商一致,并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经原审批机关“核准”。
12.答案:×
13.答案√:
14.答案:√
15.答案:×
解析:专利技术使用权不得用来出资。
16.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