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关于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的通知
一、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现将厦门市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1.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2.会计或者相关专业(指审计、统计、经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时间安排

  发售报名资料及报名时间:2007年5月21、22、25、26、27、28日(8:00-12:00;14:30-17:00)

  (三)报名办法

  1.考生可同时报考五个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续报考生(须持往年IC卡的考生)填表后可直接报名(特别提示:若持2005年以前IC卡的考生还需要提供一寸近期正面免冠黑白同底版照片两张); IC卡遗失的考生先补卡后填表,再报名,不必提交资料审核。

  2.无IC卡或持外省IC卡的考生需提交以下资料,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报名:

  (1)一寸近期正面免冠黑白同底版照片两张;

  (2)身份证、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上均须原件)。

  3.发售报名资料及报名地点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三楼)

  二、其他事项

  已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注册会计师考试五科成绩合格,未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的考生,可于报名期间内向厦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地址: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18楼)提交申请。

厦门市财政局

【责编:xy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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