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总结我市乡镇审计工作经验,由宁波市内部审计协会、市审计学会联合举办的“宁波市乡镇审计理论研讨暨经验交流会”,于2006年11月28日在余姚市召开。
在本次研讨会中,共收到乡镇审计研讨文章32篇。全市各县(市)区内审协会分会领导及论文作者近6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本次研讨会采用作者介绍观点,代表提问,专家点评这种互动性的交流,整个研讨会气氛热烈。宁波市审计局副局长、市内审协会会长王勤学主持会议并作小结,宁波市社科院副院长、市社科联副主席许勤彪到会并作讲话。现将本次研讨会的主要观点综述如拢?
一、乡镇审计如何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也是乡镇审计工作的重心。乡镇审计工作者要积极总结,努力创新,在新的形势下,创造更大的成绩,主要构想是:
(一)要在观念上创新,将树立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理念贯穿于乡镇审计工作的新思路。乡镇审计要把新农村建设与审计工作的发展目标有机结合起来;要摆正服务新农村建设与履行乡镇审计监督的关系,树立以服务为主、寓服务于监督之中的工作理念,坚持“审、帮、促”相结合,审计监督只是手段,服务是大局、促进发展才是根本目的;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以民为本的审计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积极开展“三农”资金、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专项资金审计,关注民生民权,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建立和谐社会提供有力支持。
(二)要在乡镇审计内容上有所突破,不断提升为新农村建设服务保驾护航的新水平。乡镇审计要有序开展农业基础投入和重点基建项目的审计。主要审计农业综合开发、水利、村级公园、新村示范工程等建设性资金;要着力抓好生产流通领域涉农专项资金审计;要高度重视农民直接受益的补贴、补助类资金审计;要认真开展对农村各项社会事业资金审计。
(三)要在乡镇审计机制上,不断开拓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新途径。乡镇审计要加大对乡镇内部审计工作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宣传力度;要扩大乡镇内部审计覆盖面,实行上下联动、乡镇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联动开展审计,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各方优势,形成合力;要实行关口前移,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和监督的预警机制;要在经济责任审计和预算执行审计中突出对涉农资金的监管;要强化对乡镇内部审计成果的利用,提升乡镇内部审计效果。
(四)要在乡镇审计方法上,积极试行开展效益审计和计算机审计,不断探索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新路子。乡镇审计要推广村级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与效益审计并重,逐步探索和开展效益审计新路子;要重视和强化乡镇内部审计信息化工作,提升乡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二、乡镇审计的管理模式问题
乡镇审计是人们按审计所处的区域来称谓的,是乡镇政府工作在实践中的一个创造,在我国审计体系中找不到归属。目前,国家对乡镇审计尚未立法,审计工作的开展也没有统一的规章制度可以遵循。因此,造成各地区的审计模式不尽相同。
(一)乡镇部门审计模式。乡镇审计最初是为适应乡镇企业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其目的是为提高乡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表现为乡镇企业的内部审计,以乡镇企业管理办公室为审计主体,以乡镇企业的经济活动为审计对象。后来又出现了以农村经营管理站为审计主体,以村经济活动为审计对象的农村内部审计,由乡镇财政部门代行的乡镇站所财务审计。在这种模式下,审计职能直接赋予乡镇下属的各职能管理部门,一般不设立专门的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操作起来简便易行。但因为它隶属于部门审计,且没有独立的审计机构,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较弱;没有配备专职的审计人员,大大降低了审计的效率和效果,不能充分发挥乡镇审计的监管职能。
(二)乡镇政府审计模式。这种审计模式是在乡镇政府中设立乡镇审计机构,接受乡镇政府领导并对其负责,经费由乡镇财政拨付,审计人员任免由乡镇政府决定。在这种审计模式下,开展审计工作的经费、人员有保障,而且审计机构及其审计人员充分融入乡镇经济活动,可以对其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具有较强的宏观性和服务性,也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但这种乡镇审计性质不明确,其机构设置既不算国家审计,又有别于内部审计,使其在开展审计业务时既无明确的法律法规可以依据,又无统一的制度规范可循。
与会代表也提出了建立乡镇审计新模式的构想:
(一)成立县、区审计局农村(分局)审计所,作为区级审计机关的派出机构模式,以农村片(几个乡镇)设立农村(分局)审计所(按土地局的模式)、负责本区域的审计工作,具有国家审计职能、性质及其职责范围。按国家审计的要求开展工作,其审计所向派出机构负责并报告工作。人员及编制由区审计局进行管理。这种模式与乡镇审计其他模式比较,具有一定的超脱性,它不受任何单位的干扰和制约,只对上级局行政首长负责,在专业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能够正确处理好审计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克服审计人员怕做恶,怕做难人,怕年终评审,怕领导不支持的心里;能够加强审计力度和对违纪问题的处理,从而实现审计独立原则,使审计地位更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客观公正性。有利于促进乡镇经济的发展,更利于农村审计工作自身的强化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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