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联行业务审计,关注资金风险。ABS系统运行后,联行柜负责异地资金收转,网点柜负责资金入账、汇划,风险主要集中在各网点,一笔联行业务处理是由联行柜和营业网点共同完成的,两者相互分离,潜存安全隐患。因此内审部门应加大联行往来账业务审计力度,重点审核往账原始凭证和来账报单真实性、合规性。
(六)加强跟踪审计,关注问题整改。对于在审计中发现的一些异常情况要进行跟踪。会计集中核算制下,核算中心与各县支行营业网点联系更加紧密,出现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因此在审计对象上要彻底改变只审计一级核算单位的局限,对每一个问题要从上到下一查到底。
三、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内审人员的素质。熟悉被监督部门的业务,是做好内审工作的基本前提。ABS系统运行后,内审人员要努力适应会计核算系统改革的要求,加强对新制度、新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会计、审计理论和实务知识,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深入到会计核算岗位一线,采取跟班学习、现场上机操作等方式,了解岗位设置,熟悉ABS系统操作规程,把握资金进出的关键环节,观察和分析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做到心中有数,了如指掌,从而促进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
(二)修改完善内审操作规程中有关会计业务内容。为适应会计集中核算给会计业务处理带来的变化,应按照新的核算系统操作要求及《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业务处理办法(修订本)》、《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管理办法(修订本)》和《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操作规程(修订稿)》等规定,适时修改完善《中国人民银行内审操作规程》,关注新的风险点,适时调整审计目标及审计方向,增强审计能力,全面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水平。
(三)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内部审计方式方法。会计的集中核算要求内审部门也应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审计方式方法,把计算机技术与审计有机结合并广泛运用于审计工作作为具体目标抓实、抓细,提高审计工作科技化水平,从而降低劳动强度,缩短检查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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