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运用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审计重点
风险是决定内部审计的关键性因素。风险评价方法的运用使内部审计能够把有限的审计资源集中到组织内风险最大的领域,从而为组织及时改进管理、堵塞漏洞、规避风险提供直接的帮助,最大限度地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当前公安审计存在的审计任务重、审计人员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公安审计应集中审计力量最大限度地发挥审计的作用,运用风险评价方法确定审计对象和审计重点的做法,为解决审计力量供需矛盾提供了重要参考。公安审计部门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时,可以采用风险评价方法确定年度内所要审计的单位或专项资金。可以确定几个普遍的关键风险因素。例如,以上次审计的时间、资金的规模、内部控制情况、群众反映和领导关心的程度、环境变化影响等为基础,在所有备选的单位、部门或专项资金中分别权衡打分,确定审计的优先次序。在具体对一个单位、部门或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和具体实施某一审计项目时,也可以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采用风险评价方法确定审计的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以保证集中审计力量,突出重点,取得成效。
(六)推行审计公开,放大审计效应
如果内部审计人员不能让自己的审计结论或建议被相关管理部门接受,被审计单位就不能及时有效地纠正与改进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管理弊端或漏洞,审计也就毫无价值。随着我国审计结果公报制度的逐步完善和推开,公安审计部门应积极探索并尽快实行审计结果通报制度,以促进审计成果的落实,扩大审计的影响。审计人员可以利用电话采访、调查问卷、服务回访等形式,主动加强与审计内容相关联的组织与个人的联系,以及时得到社会各界对政府机构公共管理服务的反馈意见和改进建议,从而使更多的相关单位、个人能够参与到审计中来,同时,也能够使审计部门拓宽审计信息来源渠道,保证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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