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党中央通过了《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巩固、完善、加强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加大农业投入,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等惠民政策举措。审计工作应当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突出工作重心,紧密围绕国家经济工作中心,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的工程,所涉及的主要是农业和农民,农业的发展会促进农村建设,农民是推动农村建设的主导。发展农业关乎国家生存与发展,关乎社会发展与和谐。毋庸质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然要围绕农民展开,要给农民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提供充足的土地资源,要保证农民切身利益不受侵犯。所以,审计工作要想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有所作为,就必须做好如下三个保证:
一、农业投入方面——保证支农资金到位并发挥其应有的效益
首先,从体制方面审视财政支农资金。支农资金审计应从现有财政金融管理体制和专项转移支付制度入手,对农业事业资金、专项资金、政策性农业专项贷款、国外援款等进行分析,揭示各类资金运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深入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推动农业和农村等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其次,保证财政支农资金按照国家政策落实。围绕资金审计主线,检查投入的规模、方向、构成等以及资金使用管理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安全完整;更重要的是要监督检查国家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如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加快农业发展政策、加大农业投入政策、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扶贫开发政策、保护耕地政策、退耕还林政策等,保证惠民政策及时落实。最后,加强对涉及农村的基本建设项目监督。在我国,饮用水安全、农村交通、用电等还没有达到供需平衡,加强对这些项目的监督,检查建设资金的安全与规范使用,关注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促进这些工程保质保量建成。
二、土地资源方面——保证农民有充裕的土地以供耕种
一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计。农业专项资金大多以建筑工程、水利工程、道路建设项目等形式实施,多数项目都可通过审计工程决算的办法,农业专项资金审计与基本建设项目审计相结合,对项目资金管理、工程决算、资金运用、建筑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面客观地反映项目的建设情况,核实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二要加强对现有土地规模审计。现有土地规模的变化,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开发和农村建设,审计工作要摸清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税费的征收规模,核实上述资金是否按规定征收、归集和使用,检查是否存在越权批地、欠征以及挤占挪用土地出让金的行为,保证因土地出让(转让)等行为产生的收入继续用于农村建设;同时,审计工作还应对农村建设所占用土地进行监督,防止挤占、浪费土地以及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发生。三要加强对土地保护及整理项目的审计。通过对土地保护、开发、整理等专项资金进行审计,核实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效果,特别是其对农村、对社会的效益进行合理评估,科学评价 “占补平衡”等国家的土地政策,确保现有土地得到合理的治理和保护。
三、农民利益方面——保证农民真正享受“国民待遇”
首先,要让农民真正享受国家补贴等政策实惠。审计工作要关注支农资金中的如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等各类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严厉查处挪用、挤占、虚报冒领各项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还要对执行国家对重点地区、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农业的产量与收入协调增长。其次,要让农民真正享受社会福利。要关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中小学危房改造、扶贫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专项资金审计,保证农民真正享受医疗、教育、水源、环境、文化等基本的社会权利。最后,帮助农民防范或化解各类风险。要对像抗旱、防汛、禽流感防治等各类防灾减灾资金按照专项资金的规定用途使用,切实提高农民的防灾减灾能力;在我国,还存在大量的乡村债务,而农民是这些债务的最终负担者,审计工作要对这些乡村债务给予关注,摸清底数,分析原因,积极探索化解债务的措施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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