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制定集团客户授信细则,加强贷前调查和贷后监督管理。
商业银行应按照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 尽快从人员、组织机构、业务运行等方面建立健全与集团客户授信管理特点相适应的授信管理机制, 在机制上确保银行加强对集团客户信息搜集、授信量控制、授信业务管理、风险预警和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监督检查, 完善信贷信息咨询系统, 加强各银行之间的合作以及信息资源共享, 争取全面翔实地掌握集团客户的情况, 有效防范集团客户授信风险。
贷前调查是防范授信风险的基础,客户经理要加强对企业的现场检查和实地询问,应对企业报表中的主要资产进行实地盘查,可以到税务部门调查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掌握客户的准确财务数据。必要时银行可以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会计资料进行真实性审计,防范由于虚假会计资料造成信用等级评定虚高的风险,进而化解潜在的信贷风险。贷后管理是控制授信业务风险的关键,要严格控制企业信贷资金使用,确保与审前用途一致,严防资金挪用。项目贷款可以根据工程进度发放贷款,实行监督支付。客户经理要经常深入企业,实地调查经营情况,关注关联交易、资本投资、股权变更等异常动态,及早发现企业的各种风险隐患,便于银行尽快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因此,商业银行应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快调整信贷结构,创新业务品种,拓宽服务领域,积极支持国家重点行业和中小企业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处理好投量与投向的关系、业务发展与防范风险的关系,应该把“鸡蛋放在多个篮子里”,促进信贷资产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化,推动商业银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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