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笔者结合审计调查或问卷式审计调查,对乡镇长(书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部门进行了实地审计,发现乡镇长(书记)经济责任审计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乡镇长(书记)经济责任审计成效及其体会
乡镇长(书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成效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基本构建了乡镇长(书记)经济责任审计框架;二是初步探索了乡镇长(书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方法;三是基本查明了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四是帮助促进乡镇部门和单位提高了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五是帮促完善了乡镇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制度;六是推动促进了乡镇基层和谐社会的建设。各地在乡镇长(书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注意将关注的重点向与民生有关的资金转移,加强了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等农村五件实事资金的审计,促进各乡镇强化了对农民利益的关注和维护,较好地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
二、乡镇长(书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乡镇长(书记)任期经济责任难以界定
(1)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职”“责”不尽一致。目前扬州市乡镇现行的领导体制是乡镇党委书记在宏观上对该地区的各项工作负总责,反映的是主管责任,而真正分管乡镇财政工作,负有直接经济责任的是乡镇长。然而目前各地对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一直都只是乡镇党委书记。这种“职”与“责”不一致的审计方式,不能真正起到加强对乡镇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的目的,有违经济责任审计的初衷。
(2)乡镇集体与被审计个人的经济责任没有严格的界定标准。要界定经济责任到底由个人或领导集体承担,在现行的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体系中比较困难。此外,对前任责任与后任责任、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直接责任与主管责任、经济责任与非经济责任的界定,乡镇长和书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也难以明确做出区分。
2、乡镇长(书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较大
(1)缺乏与时俱进的审计评价体系。目前对乡镇长(书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致使审计过程中遇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难以用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评价标准来评判。最为突出的是一些地方性或行业性的规定及政策,存在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相一致的情形。而乡镇长(书记)经济责任审计时间跨度较长,部分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废止变化较快,这也为审计机关选择适当的法律法规进行评价增加了一定难度。
(2)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存在偏差。由于在宣传上尺度把握不一,引起社会公众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期望值过高,加大了审计人员和审计质量的压力。主要表现在如何正确认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作用和防范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两个方面。
3、乡镇长(书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普遍存在滞后现象
目前,扬州市乡镇长(书记)经济责任审计都是在乡镇长(书记)离任后开展的,这样容易造成用人与审计脱节、审计成果应用滞后的现象,且与中办《暂行规定》中所明确的“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不相符合。这样的经济责任审计丧失了预警功能,其审计实效性大打折扣,无法为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及时的服务,同时还可能导致重复审计、延长审计时间,加大审计工作难度,阻碍了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充分发挥。
4、乡镇长(书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不够理想
由于乡镇长(书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大多是先离任、后审计的,致使这种审计流于形式,审计成果的转化作用无从体现: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难以落实,前任遗留的问题留给后任去处理,无法调动继任者整改的积极性,整改纠正措施不会很得力。此外,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与审计部门之间在相互沟通、共享资源方面做得还不到位,未能实现案件线索资源共享的高效率运作。同时,按照相关审计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在报同级人民政府的同时,仅仅抄送干部管理部门,造成审计结果的知晓面很窄,不利于群众监督。
5、乡镇长(书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普遍存在人手少、任务重的矛盾和困难
从审计运作上看,乡镇长(书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存在不确定性,组织部门下达审计项目呈现临时性、突击性、成批量的特点,审计机关一时难以安排力量,只好突击进行,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审计工作质量。从发展的趋势看,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占审计机关工作量的比重越来越大,但按照乡镇长(书记)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县一级党委、政府讨论任免干部经常成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仍然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任务集中、临时突击的情况,这势必给乡镇长(书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始终造成较大的压力。尤其在党委政府换届选举的年份,乡镇长(书记)离任和调任对象更多,需要审计的对象也更加集中,审计人手少、任务重的矛盾显得更为突出。
三、对今后做好乡镇长(书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
针对乡镇长(书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现状,为了更富有成效地实施审计工作,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和改进乡镇长(书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加大乡镇长(书记)经济责任审计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和氛围。乡镇长(书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其他审计工作一样,必须首先取得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要通过认真实施、提高质量、促进运用,来提升各级领导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程度,在联席会议成员部门之间建立一套有效的运行机制。同时,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宣传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断增加广大人民群众对经济责任审计的了解,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影响力和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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